韩国政府决定提前实施对Samsung Electronics、SK hynix等单一个股杠杆产品的保证金收紧措施。
韩国金融委员会24日表示,自7月31日起,单一个股杠杆产品的基本保证金将由现行1000万韩元上调至3000万韩元,且必须以现金形式持有。
韩国金融委员会此前于16日公布了单一个股杠杆产品完善方案。按照原计划,上调基本保证金的措施拟于8月5日前后落地;将股票、ETF、债券等替代性证券排除在保证金范围之外的措施,则计划于8月19日前后实施。
不过,Lee Jae-myung总统21日在国务会议上要求相关对策尽快落地,随后相关机构与金融投资行业加快了系统开发进度,因此将实施时间提前。
根据新规,自7月31日起,投资者新开仓或追加买入境内外上市的单一个股杠杆产品时,须持有不少于3000万韩元的现金保证金。
同时,券商以交易经验等因素为由,在一定期限后下调基本保证金适用标准的做法也将受到限制。目前,部分券商通常会在客户交易满3个月后,根据投资者情况调整保证金要求。
即便投资者卖出股票、ETF、债券等替代性证券,在相关款项实际以现金形式入账前,也不得认定为基本保证金。
按照现行规则,投资者自卖出股票等资产当日起,便可将卖出款项视同现金,再次买入单一个股杠杆产品。新规实施后,相关资金须待卖出后第2个交易日,即T+2完成结算并实际入账后,方可计入保证金。
此外,以卖出资金为担保取得的贷款也将被排除在基本保证金之外。此举旨在减少通过当日卖出、融资回补等方式进行的过度频繁周转交易。
韩国金融委员会还表示,将建议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系统开发的券商,限制其受理单一个股杠杆产品的新交易。
关于加强ETF净值(NAV)与市场价格偏离率管理的措施,韩国金融委员会表示,待交易所规则及实施细则修订完成后,将于8月19日起实施。
对于将交易单位由现行1份上调至20份的方案,韩国金融委员会称,将与相关机构协商,研究较原定11月更早实施的可能性。
韩国金融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随着完善方案陆续落地,监管部门将持续监测其对市场的影响;若市场仍未趋于稳定,将在听取专家和投资者意见后,研究进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