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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银行业针对贷款优惠利率设置的刷卡消费门槛将明显放宽。今后,各银行现行不一的刷卡消费不计入项目将大幅缩减,借记卡也将与信用卡按同一标准纳入认定范围,分期消费金额则改为按月计入。

韩国金融监督院22日表示,已与银行业就优化贷款优惠利率认定中的刷卡消费计算方式及不计入项目达成一致。相关措施适用于新增贷款客户,待各银行完成系统开发和合同文本修订后,计划自9月至10月起陆续实施。

目前,韩国银行在发放个人贷款时,通常会将工资代发、开立定期储蓄账户、达到一定刷卡消费金额等作为优惠利率条件。不过,各家银行在刷卡消费统计周期、提前还款是否计入、家庭卡合并认定方式以及不计入项目等方面标准不一,相关投诉不断。

部分客户因提前偿还信用卡账单或使用家庭卡,未能享受合同约定的优惠利率。还有一些客户并未被充分告知,消费撤销金额会在何时扣减,或因发卡机构与银行的统计周期不同,最终无法适用优惠利率。

对此,金融监督院与银行业决定,首先在贷款合同、官方网站和手机应用中明确披露刷卡消费的认定方式及不计入项目。对于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客户,也将推动银行通过手机消息或电子邮件,每年至少提示一次优惠利率适用条件。

分期消费将按月计入

此次调整的一项重点,是大幅减少刷卡消费不计入项目。现阶段,银行通常会将现金预借、卡贷、循环信用、年费、各类手续费、政府补贴以及后付费交通卡消费等4至8项内容排除在认定范围之外。

优化后,各银行的不计入项目将尽量压缩至0至1项,例如仅保留卡贷或后付费交通卡等个别项目。与此同时,信用卡与借记卡将不再区别对待,均可计入刷卡消费认定范围,基于刷卡金额给予的优惠利率也将适用同一标准。

分期消费的认定方式也将同步调整。目前,部分银行仅在消费发生当月一次性计入分期总金额;调整后,相关金额将按照分期期数拆分,并逐月计入刷卡消费金额。

例如,若客户需每月刷卡满60万韩元方可享受优惠利率,使用6期分期支付360万韩元后,今后在随后6个月内,均可按每月60万韩元计入刷卡消费金额。

在实施时间方面,Hana Bank(韩亚银行)已自上月30日起执行改进方案。Woori Bank(友利银行)、IBK(韩国中小企业银行)、Busan Bank(釜山银行)、Jeonbuk Bank(全北银行)将自9月30日起适用;NH NongHyup Bank(农协银行)、iM Bank、Suhyup Bank(水协银行)将自10月1日起实施;KB Kookmin Bank(国民银行)计划自10月6日起适用,Shinhan Bank(新韩银行)则计划于10月30日实施。

对于既有贷款客户,考虑到各银行刷卡消费认定体系存在差异,相关措施也计划自10月起分批适用。

金融监督院表示,此举有望提高贷款优惠利率体系的透明度,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并推动银行形成更规范的业务做法,减少相关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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