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货币监理署敲定支付型稳定币最终监管规则。图片来源:Shutterstock

美国货币监理署(OCC)已敲定支付型稳定币最终监管规则,就准备金、赎回及风险管理等核心要求作出明确规定。新规将于2027年1月18日正式生效。

据区块链媒体Cointelegraph当地时间21日报道,该规则主要针对支付型稳定币的发行以及部分托管业务,是对2025年完成立法的《GENIUS法案》联邦监管框架的进一步细化,并将其转化为可执行的监管要求。

根据最终规则,发行方须维持不低于流通中稳定币规模的准备金;赎回请求通常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还需满足相应的风险管理要求。

适用对象包括国民银行、联邦储蓄机构、外资银行在美国设立的联邦分支机构及相关子公司。申请或已取得联邦层面支付型稳定币发行资质的非银行机构同样纳入监管范围。获得州级许可的发行方以及部分海外发行方,也将适用OCC监管和执法权限范围内的相关要求。

规则实施后,计划在美国发行支付型稳定币的机构,原则上须依据《GENIUS法案》取得相应批准。未取得必要许可即开展发行的机构,可能面临监管处罚。有关许可申请及豁免请求的受理时间,OCC将另行公布。

在收益安排方面,最终规则继续沿用对稳定币持有人支付利息或收益的禁令。发行方不得仅因持有人持有或使用稳定币而向其支付利息或其他收益。不过,最终版本删除了有关“与关联方或相关第三方联动的特定结构将被推定违反收益支付禁令”的条款。

美国财政部长Scott Bessent当天在X(原Twitter)发文称,这是“金融史上的历史性时刻”。他将这一举措类比1863年的《国家通货法》,并表示,新规为数字时代的支付型稳定币建立了国家层面的框架,也将推动私营部门创新与竞争,支撑美国在数字资产领域的领导地位。

OCC署长Jonathan Gould也表示,新规通过明确准备金、赎回和风险管理标准,为支付型稳定币创新提供了清晰且务实的监管框架。

报道指出,这意味着美国稳定币制度正从宣示性立法阶段迈向可执行的具体监管阶段。随着准备金要求和赎回标准被正式写入规则,支付型稳定币市场纳入制度化监管的边界也进一步明晰。

《GENIUS法案》被视为美国金融体系的重要分水岭。正如林肯总统推动的1863年《国家通货法》为银行货币发行建立全国性框架,《GENIUS法案》也为数字时代的支付型稳定币搭建起联邦监管框架。此次OCC最终规则的落地,进一步延续并落实了这一里程碑式立法的核心内容,为私营部门创新、市场竞争以及美国在数字资产领域的领导力提供了更清晰、务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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