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训练数据(图片来源:Shutterstock)

随着韩国推进政府资助项目AI训练数据强制开放,市场关注点正转向一个更现实的问题:企业以自有资金收集或加工的数据,是否也会被纳入公开范围。

尤其是在政府补助与企业投入并行的项目中,哪些数据必须开放、哪些数据可不纳入公开,边界如何划定,已成为争议焦点。与此同时,企业若以商业秘密为由申请豁免,政府将依据什么标准进行审查,也备受关注。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等部门21日表示,《AI基本法》修正案已明确规定,政府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和产出的AI训练数据,应提交至国家AI数据平台“AI Hub”并向外开放。该修正案已于本月1日在国会全体会议通过,并于13日获内阁会议审议通过,预计将于明年4月施行。目前,韩国政府正着手制定配套下位法令。

此次修法的核心目标,是避免由政府预算建设的数据被单一机构或企业独占,并提高数据在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复用效率。不过,与政府直接发包的数据建设项目相比,民营企业参与的AI开发项目在数据获取和加工方式上更为复杂,数据开放范围因此亟待进一步厘清。

政企共同投入项目中,哪些数据需要公开

这一争议在“独立AI基础模型”项目中体现得尤为明显。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与韩国智能信息社会振兴院(NIA)今年8月在完成该项目第一阶段评估后,已将5支入选团队利用数据建设和加工预算150亿韩元获取的29类训练数据、约3544万条,向“AI Hub”开放。

根据当时的项目条款,使用上述预算获取的数据中,至少50%需要公开。Naver Cloud、Upstage、SK Telecom、NC AI在完成质量和权利审核后选择全部开放,LG AI Research则通过筛选数据,满足最低强制开放比例。

在此之前,数据公开范围主要由单个项目公告和协议约定确定。随着法律层面的数据提交义务正式确立,在这类同时包含政府补助和企业自有投入的项目中,哪些数据应被认定为法定公开对象,以及既有项目条款如何与新法衔接,正成为新的制度争点。

特别是当企业将原有数据用于政府项目,或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对相关数据进行进一步加工时,这部分数据是否同样应纳入公开范围,仍有待更明确的判断标准。

一名AI数据加工企业相关人士表示,企业以自有成本委托获取的数据,未必应被一律公开;但如果企业在参与政府项目过程中,对既有数据进行了进一步加工,或同时投入了政府补助和自有资金,情况就可能不同。目前,相关公开边界仍在进行法律层面的审查。

商业秘密豁免如何认定,成另一大焦点

即便相关数据被纳入公开范围,也不意味着所有数据都必须无例外提供。修正案规定,如项目执行方认定存在总统令规定的事由,包括商业秘密保护、个人信息和著作权侵权风险、国家安全保障等,可与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长官协商,不提交相关数据。

因此,企业以商业秘密等理由申请豁免时,政府将依据何种标准作出认定,成为制度设计中的关键问题。若例外范围认定过宽,数据开放义务可能流于形式;但若对公开范围作过度扩张解释,也可能损害企业核心技术,甚至影响其与第三方签订的数据使用合同。

韩国商业秘密保护协会也于13日就《AI基本法》修正案发布官方立场。该协会对商业秘密被明确列入数据公开义务的例外事由表示肯定,同时强调,企业有必要建立事前管理体系,政府也应同步细化豁免程序和认定标准。

该协会指出,在制造业AI和物理AI领域,训练数据可能包含生产工艺、设计信息以及质量管理经验等内容。除企业自身信息外,还需同时考虑与合作方共同获取数据时涉及的权利关系。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将综合上述争议点推进下位法令制定。该部相关人士称,距离法律正式施行仍有约6个月准备期,其间还需经过立法预告、次官会议等程序,政府预计需在年内形成施行令修订案初稿。围绕政企共同投入数据的公开范围,以及商业秘密豁免的认定标准,后续都将进入具体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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