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允许将比特币和以太坊现货ETF纳入可投资范围。图片来源:Shutterstock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允许比特币和以太坊现货ETF纳入本土投资产品的可投资范围。

据区块链媒体CoinPost报道,泰国SEC已于10月8日发布11项相关规则,并将自10月16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新规,首批可投资标的仅限比特币和以太坊。此前,投资信托和私募基金仅可投资海外加密资产现货ETF;调整后,在既定投资额度范围内,本土相关产品也被纳入可投资范围。泰国SEC表示,此举旨在扩大投资机会,并提升行业应对能力。

在产品设计方面,监管部门设定了明确条件。相关基金必须采取被动跟踪策略,以跟踪标的加密资产价格为目的;同时,按整个会计年度计算,单一加密资产的平均净敞口不得低于基金净资产的80%。这也意味着,首批开放的产品形态将以与比特币或以太坊价格联动的产品为主。

托管与交易基础设施同样被纳入本地监管框架。托管业务原则上须由受泰国SEC监管的数字资产托管机构负责,相关产品的上市和交易也仅限于泰国证券交易所进行。泰国SEC同时指出,在其认定有必要且适当的情况下,也可能允许符合条件的海外托管机构参与。

投资者保护方面,监管同步引入多项限制措施。投资者在交易前需完成风险确认程序,确认已充分了解相关风险;证券公司则不得为买入现货ETF提供融资。此举意在限制杠杆资金进入,降低市场启动阶段的波动风险。

在初期阶段,监管并未放行以海外加密资产ETF为基础的存托凭证等替代产品的发行与销售。同时,除机构投资者和超高净值客户外,面向其他客户提供海外加密资产ETF投资中介服务的业务也被禁止。

对于基金管理人和服务提供商,泰国SEC也提高了准入要求。资产管理公司需配备相应人员、运营系统以及与外部服务机构的合同安排。若将数字资产相关运营工作外包,也只能委托给持牌数字资产基金经理。

此外,托管机构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参与者,在满足财务状况、人员配置和运营系统等标准后,可登记为专门负责对加密资产现货ETF进行监督的投资信托监管机构。

整体来看,泰国此次规则调整在放开比特币和以太坊现货ETF的同时,仍对产品范围、交易渠道和投资者准入作出较严格限制。其中,被动跟踪要求以及单一币种平均净敞口不低于80%的规定,构成了首批产品的核心监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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