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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将在线平台提供的存款比价推荐服务正式纳入监管,并对平台的业务范围和营销方式作出更明确限制。根据拟议规则,平台比较推荐的存款产品须覆盖至少3家金融机构,同时单家机构通过平台撮合的业务规模,以及赠品、现金返现等促销方式,也将受到约束。

韩国金融委员会28日表示,将就《金融消费者保护相关监督规定》修订案启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截至11月9日。此次制度化覆盖的范围包括在线存款比价推荐、预付充值资金银行联动服务,以及电商经营者结算服务等。

此前,在线存款中介服务因缺乏相应登记条件,主要以“创新金融服务”指定方式开展试点。此次修订的核心,是把存款类产品销售代理与中介业务纳入《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框架下的登记管理体系。

在登记条件方面,监管部门将参照贷款类产品销售代理与中介业务的标准,并结合存款产品特点,补充教育培训和防范利益冲突等要求。平台展示产品时,需按照利率等对消费者更有利的条件排序,并区分银行、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产品,避免因手续费差异影响展示顺序。

算法检验机构也将扩容。现阶段仅由Koscom承担的算法检验,将扩大至由Koscom、韩国金融安全院、韩国金融结算院共3家机构承担。销售中介机构还须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算法再检验。

经营行为监管也将同步收紧。销售中介机构必须比较推荐至少3家金融机构的存款产品;不得就单笔合同提供超过3万韩元的赠品、现金返现等特别利益。按单个平台计算,单家金融机构通过平台撮合的业务规模,上限为其前一年度新增储蓄和定期存款金额的1%;对被采取及时纠正措施的金融机构产品,平台不得提供中介服务。

为防止消费者误将销售中介机构认定为实际合同相对方,禁止误导性广告的适用范围也将从现有的保障性产品扩大至全部金融产品。

根据安排,修订案将在正式告示满3个月后实施。考虑到登记审查周期,目前以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开展相关业务的经营者,自新规施行之日起,可在6个月内无须另行登记,继续开展现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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