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将放宽政府出资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技术创业和技术转让中的利益冲突限制。今后,研究人员即使利用所属机构技术创业,或持有技术受让企业股权,相关行为适用的限制也将有所松绑。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10日表示,有关《科学技术领域政府出资研究机构等设立·运营及培育法》及四大科学技术院相关法律的部分修订案,已于上月20日获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并于本月8日在国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公布案。
韩国科研一线此前普遍认为,围绕研究人员利用本机构技术创业、参与技术转让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问题,相关限制长期对科研成果产业化形成掣肘。
根据修订内容,政府出资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即使使用研究机构持有的技术创业,或持有接受该技术转让企业的股权,该企业也不再被认定为《利益冲突防止法》规定的私利相关方。
同时,修订案还在法律层面新增依据,允许政府出资研究机构及四大科学技术院员工面向使用本机构技术的企业提供咨询或担任相关职务。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表示,为推动此次制度调整真正落地,切实促进研究人员创业和技术转让,政府将在法律实施前听取一线意见,并修订《出资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创业指南》。修订案将在公布满6个月后的2027年3月起实施。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第一副部长Koo Hyeok-chae表示,此次修法为研究人员依托自身科研成果投身深科技创业提供了制度基础,也有望推动尖端领域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培育未来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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