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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聘任5名名誉侵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审议委员会4月28日聘任5名专家,担任名誉侵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是受理信息通信网络中隐私权、名誉权等侵权争议的法定ADR机制。根据现行《信息通信网法》,委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随着修订后的《信息通信网法》于7月7日施行,委员会规模将可扩至最多20人,业务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