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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完善垃圾信息治理处罚标准:最高按相关营收6%罚款,10月1日起施行

韩国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审议通过《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施行令修订案及配套告示,明确对非法垃圾信息发送者和未履行防范责任的信息通信服务提供商,最高按相关营收的6%处以罚款;如相关营收难以核算,则按1亿至20亿韩元的基准金额处罚,预计于10月1日公布施行。